2012/5/8 11:24:33 作者:sc001 來源:1
山西首富張新明發家史 煤炭大王運輸發家
張新明,曾有“山西首富”之稱的煤炭大王,正在成為其曾經的合作伙伴們的敵人。這些人里有和他合作經營煤礦的企業家、有在他投資企業工作過的管理者、有賭場上的對手以及相識40多年的老朋友。
多方恩恩怨怨已經持續多年,利益糾葛盤根錯節。在與張新明對抗的人當中,包括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其與張新明在金海煤礦、蘆清王公司等項目的合作上結怨。山西煤運公司因金海煤礦股權轉讓糾紛與張新明對簿公堂,呂中樓的同學裘曉紅作為蘆清王公司的實際管理者受這場恩怨波及已經被判11年有期徒刑,正在準備申訴。
此外,張新明在澳門賭場與朱亮因9000萬港元的債務糾結,北京新興醫院由此卷入這場紛爭,而在澳門經營“洗碼”生意的武全旺則在被張新明數次舉報詐騙案后,與張新明的關系已經劍拔弩張。
運輸發家
2005年,“胡潤能源富豪榜”(“胡潤百富榜”子榜單)發布,榜上有8位山西煤老板,張新明排第一,“山西首富”的名頭就此流傳。
張新明,1963年出生在山西古交縣吾兒峁村一個普通的家庭。其發跡之初并無背景。據一位接近張新明的人士介紹,上個世紀80年代張新明曾到山西繁峙縣一座金礦工作。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回到古交的張新明看到了當時煤炭運輸車皮緊張、煤炭運不出山西的商機,開始做起了煤礦運輸生意,這是張新明事業的第一個轉折點。
山西省產權事務中心出具的《關于山西華北黃金實業集團公司產權界定意見書》顯示,張新明在1994年2月與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在北京簽訂協議,雙方決定聯辦華北黃金實業(集團)公司(下稱“華北金業”),張新明作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資料稱,張新明通過多方籌備,向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提供了價值1510萬的固定資產清單,其中包括一座200萬的洗煤廠、價值500萬的自備車48節、一座300萬的煤礦,還有一些汽車等資產,另外再加上近300萬流動資金。
材料中同時顯示,在張新明提供了1500萬注冊資金之后,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為華北金業出具了“三證”:軍辦企業設立批準書、軍辦企業法定代表人審批書、企業財務主管人員合格證書。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為華北金業提供15副武警汽車牌照,后實際提供10副,但需向華北金業收取軍車牌管理費:1994年40萬元、1995年100萬元、1996年以后每年150萬元。
工商資料顯示,1994年5月華北金業在山西工商局注冊登記,主營業務投資開發黃金及其它有色金屬,興辦土石方工程、煤焦加工與銷售等相關企業。這一年,華北金業付給了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40萬元。
由于稅費上的各種優惠政策,憑借這10張軍車牌照,張新明可以降低煤炭運輸上的成本。
對古交縣熟悉的人士對本報記者稱,當時古交縣的煤炭開采很不規范,非常多的非法、違法開采現象,在當地被稱為“撕黑口子”。
1995年7月,武警內蒙古森林總隊后勤部參與到華北金業與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的合作當中,三方簽訂協議,華北金業與武警黃金指揮部生產經營管理部脫離隸屬關系,改為隸屬于武警內蒙古森林總隊后勤部。
武警內蒙古森林總隊指派一名后勤領導負責華北金業的黨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共發放給華北金業58付軍車牌,而華北金業需上繳一定金額的管理費。
1998年國家決定,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一律不再從事經商活動,所辦的經營性企業一律與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徹底脫鉤。在這一年的11月16日,武警內蒙古森林總隊辦理了注銷登記,與華北金業脫鉤。上述材料稱,三年間,華北金業付給武警內蒙古森林總隊290萬元,華北金業的所有者權益歸張新明的哥哥張新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