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6 10:59:13 作者:無名 來源:1
○海水石油類最高濃度達歷史背景值86.4倍
○渤海是半封閉性海域,污染比開放性海域要嚴重
○影響范圍和持續時間復雜化,需密切監測
位于渤海的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蓬萊19-3油田6月初發生溢油事故。國家海洋局在7月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透露,本次溢油造成劣四類海水面積840平方公里,對油田以及周邊海域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損害。
污染程度>>單日溢油面積158平方公里
根據國家海洋局通報的情況,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萊19-3油田周邊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類海水面積840平方公里,對油田以及周邊海域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損害。
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李曉明說,國家海洋局已基本完成了溢油影響范圍、溢油對海水水質、沉積物影響評價工作。本次溢油單日最大分布面積達到158平方公里,蓬萊19-3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類平均濃度超過歷史背景值的40.5倍,最高濃度達到歷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點附近海洋沉積物樣品有油污附著,個別站點石油類含量是歷史背景值的37.6倍。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長郭明克表示,渤海是一個半封閉性的海域,發生在這里的環境污染事件,由于海水交換程度較低的緣故,程度會比開放性海域要嚴重。
“雖然已經監測到的劣四類海水海域面積為840平方公里,但這并不代表著這次溢油事故的影響范圍就是這么大。”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主任崔文林說,“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只有一部分溢油能夠被回收,還有相當一部分會與海水融合或沉到海底。渤海本身特點帶來的環境脆弱性,使得這次事故的影響范圍和持續時間復雜化,需要我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保持密切監測。”
崔文林同時表示,溢油發生的區域屬于油氣田開發海洋功能區,事故發生時該海域沒有漁民進行漁業捕撈。此外,事故對該海域的交通、船舶運輸沒有造成太大影響。
難題待解>>找出溢油源
國家海洋局表示,通過組織專家對此次溢油事故的分析,認為蓬萊19-3油田通過注水和巖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臺附近的地層壓力,為流體連通地層提供了能量,導致B平臺海底溢油。而C平臺在鉆井過程中發生井涌、側漏,從而導致了溢油發生。
“B平臺這種海底溢油類型,在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中還是第一次遇到,我們的應對經驗不足。”郭明克坦言,“不論是陸地油田還是海上油田,向油田注水和進行巖屑回注都是很平常的做法。這次究竟為什么會造成溢油事故,具體的原因仍需要深入分析研究。”
“注水和巖屑回注,通常來說被認為是有利于海洋環境的采油措施。”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說,“但這一次,注水和巖屑回注作業導致了地層壓力變化,這確實是對我們新的挑戰。”
郭明克表示,國家海洋局已責成康菲公司迅速查清溢油點,找準溢油來源,把窟窿堵死。“現在最關鍵的,就是要把溢油源找出來,把最終的原因找出來,采取切實的封堵,把溢油點給堵住。”他說。
責任劃分>>康菲公司負全責最高或罰20萬
“我國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石油開采生產作業中,溢油事故的責任由作業者來承擔。”王斌說,“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是在我國境內注冊的獨立實體,也是發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萊19-3油田的作業者,應該承擔溢油事故的法律責任。”
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進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處以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管理部門還將代表國家對責任方提出生態索賠的要求,這個數額我相信會遠遠多于20萬元。”王斌說。
官方釋疑>>信息真空為何長達一個月
從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發布事故通報的7月5日,長達一個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讓公眾頗有疑惑。對此,李曉明說:“事故發生后,海洋管理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第一時間將監測結果通報了國家應急管理機構、國務院有關管理部門,環渤海的山東、河北、天津、遼寧三省一市人民政府。支持這些部門組織開展相應的應急部署工作。”
王斌表示,溢油事故的監測、監視,乃至形成結論,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動用各種技術手段對獲得的數據和信息進行綜合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海洋管理部門還遇到了各種因素的制約,例如天氣因素對監測飛機、船舶的影響,以及我國技術水平的制約。
王斌解釋說,根據海洋管理部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報告溢油事故的一般原則,是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左右時間提出一個初步的報告。在這次事件中,海洋管理部門根據事故處理的實際情況,實際上在發布情況通報的一周之前就已經向社會公眾發出預告,將在7月5日公布一些初步的調查結論。
“溢油事故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就是現在,我們還有監測人員在海上采集樣本,進行分析評價。我們將要對這次事件進行一個長期持續的評估,今天只是一個初步結論,等我們獲取更全面的結論,或者有新的結果,我們還會向社會及時公布,請大家放心。”王斌說。